丰华股份(600615) -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或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会议相关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2]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股份表决权与投票制 - 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参与[17]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22] - 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2][23] - 本规则经审议批准后生效,原规则废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