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应急(30052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7月)
参股公司管理 - 参股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下且无实际控制的公司[2] - 公司委派的参股公司董事等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报表等[9] 控股子公司报告时间 - 控股子公司月报月度结束5日内上报,季报季度结束10日内上报[15] - 半年度报告每年7月15日前上报,年度报告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上报[15]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超500万元资产购买和处置等重大行为需审议[15] - 重大资产运营项目需审议,重大合同需会审并备案[15][16] 控股子公司治理与管理 - 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三会制度,财务运作受公司监督[5][8] - 依据公司总体战略制定经营目标,定期上报经营情况报告[13][15] 控股子公司会议与人员 - 董事会、股东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会议决议及资料[40] - 非委派的董高、中级管理人员任命后1个工作日内备案[26] 控股子公司考核与奖惩 - 公司每年与控股子公司签经营目标责任书并兑现奖惩[29] - 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和奖惩方案由其管理层制定并备案[29] 控股子公司军品管理 - 承担军品任务的设军品管理部门,变动关键军工设备设施需审批[31] - 设保密部门获资质认证,披露军品秘密信息可申请豁免[31] 办法实施 - 本办法2025年7月15日起实施,原办法废止[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