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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应急(300527)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7月)
中船应急中船应急(SZ:300527)2025-07-15 19:16

会议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10] - 公司董事会应在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会议[10] - 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15日公告通知[10] - 董事会未履职,上述债券持有人有权公告发出会议通知[10] - 因不可抗力变更会议时间,召集人应提前5个交易日公告[11] 会议相关日期 -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会议召开日期前5个交易日[12] 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 - 债券持有人权利包括享有约定利息、转股、行使回售权等[5] - 债券持有人义务包括遵守可转债条款、缴纳认购资金等[5] 会议权限与情形 - 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包括对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等事项作决议[6] - 出现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等情形应召集会议[9] 临时议案与列席 - 上述债券持有人有权提出临时议案,提案人应提前10日提交,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应相关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应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管列席会议[19] 表决权 - 每一张未偿还的面值100元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无表决权[22] 会议决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有效[23] 会议召开 -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或其他可行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主持[18] 会议人员 - 会议设监票人、计票人各一名,由会议主席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担任[22] 会议公告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作出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24] 会议委托 - 债券持有人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代理委托书应提前24小时送交召集人[16] 其他 - 公司可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取得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提供给召集人[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10年[25] - 会议异常,召集人应采取措施并公告、报告[25] - 公司董事会应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并督促落实[25] - 本规则公告事项在深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公告[27] - 债券持有人会议程序等争议在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2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可转债发行日生效[28] - 本规则修改后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2025年7月31日起实施[28] - 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同时废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