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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捷兴(6886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迅捷兴迅捷兴(SH:688655)2025-07-15 19: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会及其参与者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或控股股东不得通过利益交换等方式换取部分股东按照公司或控股股 东的意愿进行投票,操纵股东会表决结果,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