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600173) - 卧龙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 取不正当利益。 卧龙新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卧龙新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必须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审批 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公司董事会 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