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600173) - 卧龙新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界定 - 涉及资产、负债金额占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涉及净资产金额占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6] - 涉及收入金额占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6] - 涉及利润金额占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6]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为重大差异[8] - 业绩预告与年报方向一致但幅度或盈亏金额超20%为重大差异[9]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超20%为重大差异[10] 责任追究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有通报批评、警告等[15] - 违法违规恶劣从重或加重处罚[13]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从轻、减轻或免罚[1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6]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报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本制度[18] - 与修订后法规冲突按修订后执行[18]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施行[18] - 制度发布于2024年7月14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