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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船智能(301311) -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25年7月)
昆船智能昆船智能(SZ:301311)2025-07-15 19:32

审计机构与职责 - 公司设立审计法规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11] - 公司党委下设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审计部署[15]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16] 审计报告审议 - 单项重大资产损失超500万审计报告经党委会审议[19] - 重大经营业绩不实对利润总额影响超500万审计报告经党委会审议[19] 审计工作规则 - 内部审计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6] - 及时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年度报告[16] - 审计工作遵循分级审计、分类管理、双重负责原则[11] 审计权力 - 审计部门有权要求有关单位报送文件、资料[18] - 审计部门有权参加有关经营及管理决策会议[18] 整改与协作 - 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主体责任[23] - 分析研究典型问题完善制度与内控措施[23] - 审计机构与其他监督力量协作,结果作考核依据[23]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拒绝接受审计由党组织或董事会处理[25] -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未依规审计单位处理[26] - 保护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处理相关责任人[26] 规定相关 - 规定由审计法规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9] - 规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