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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船智能(30131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昆船智能昆船智能(SZ:301311)2025-07-15 19:32

股东权益与要求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28]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0] - 董事会、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非职工代表担任的普通董事候选人[48]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0] 交易与担保审议 - 审议与关联人发生的单笔或累计标的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14]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公司发生“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7]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8]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9] - 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2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6]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选举董事总表决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48] - 等额选举时当选董事最低票数不应低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总数二分之一[4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0]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52] - 会议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决议中说明[5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记载会议多方面内容并保存不少于十年[1]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经营层具体实施承办[3] - 决议执行结果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4]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5]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 其他 - 董事候选人资料应说明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单位的工作情况[32]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8] - 董事会召集的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40]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40]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40] - 股东会主持人违反规则使会议无法进行,经现场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主持[40] - 议事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6] - 董事会可适时修订议事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6]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 - 议事规则作为章程附件,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也需股东会批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