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合科技(8723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董事会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离职规定 - 不符合任职资格1个月内离职[9] - 董事辞任通知收到生效,高管辞职报告收到生效[10] - 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10] 交接要求 - 离职生效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确认书[15] 股份转让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6]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16]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7] 追责复核 - 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20]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20]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审议通过日起生效实施[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