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与股东权益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8日,质押本行股权达或超持有股份50%、授信逾期的股东投票表决权受限[8] - 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优先股每股面值100元[8] - 为他人取得本行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含优先股)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0]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10%,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21] 股份转让与收购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收购本行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1] 股东大会相关 - 普通决议需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原规定合并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案,修订后为31%以上[31]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7] - 本行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5] 董事与管理层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9] - 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46]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多种情况,董事长应在十日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4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公司运营与财务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8] -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分别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5] 章程修订 - 本行修订《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63][81] - 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明确最终受益人、中小股东定义等[62]
贵阳银行(601997)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