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5]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需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15]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5]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2] - 定期报告披露前预计无法保密未公开定期财务数据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2] - 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或快报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2]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应当及时披露[2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后及时披露[24]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财务资助与担保 - 提供财务资助时,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累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30]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达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3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2] 其他重大事项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情形,应及时披露[34]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一次性签署日常合同金额占最近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9]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中期报告有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7]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应按规定提交相关专项说明[17] 信息披露责任与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4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及文件归档保存[46]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8] 保密要求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50]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1] - 进行业务活动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应要求签署保密协议[53]
创意信息(30036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