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人[4][5] 关联人名单报送 - 公司董事等需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6] 关联交易审查批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或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绝对值0.1%,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董事长审议批准[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绝对值1%以上,参照规定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日常经营相关可免[14]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8]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6]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6]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资产达到披露标准且标的为公司股权,需披露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17]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提交股东会审议且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18]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可预计,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如现金认购等[20] 关联交易审核与确认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至少审核7类文件[23] - 关联交易原则上应获事前批准,未获事前批准需60日内确认[23] - 未按程序批准或确认的关联交易不得执行,已执行的公司有权终止[23]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10年[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29]
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