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9]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9] - 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可用电话或口头[11]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原则上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16] - 审议关联交易委托出席有限制[17]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等方式[18]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22]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担保和财务资助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5]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表决[2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28] 会议记录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与会人员签名[31] - 可安排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32]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书面说明[33] 决议公告 - 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5] 后续事项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策并告知重大事项[36] - 会议档案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规则生效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制订和修改报股东会批准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