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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伦电子(688206) -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概伦电子概伦电子(SH:688206)2025-07-15 19:4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6个月内召开[1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4]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2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召集主持股东会时自行召集主持[2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3]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各股东[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5]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的投票权[44] 会议变更与主持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27] - 由董事会召集的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3]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4] 决议与实施 - 会议记录需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0]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3] - 关联交易事项表决,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过半数有效表决权赞成通过;特别决议范围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45] - 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45]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46]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方案[51] 其他 - 股东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51] - 本议事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超过”“少于”不含本数[53]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55]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