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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833427) - 公司章程
华维设计华维设计(BJ:833427)2025-07-15 19:47

公司基本信息 - 2020年12月31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1.90万股,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8]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09.5万元[11] - 已发行股份数为10309.5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309.5万股[17]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廖宜勤认购股份1440万股,持股比例48%;廖宜强认购360万股,持股比例12%;新余道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600万股,持股比例20%;新余正道盛邦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600万股,持股比例20%[17]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因第(一)项情形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第(二)、(四)项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3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或自己名义直接诉讼[34][35] 会议相关规定 - 召开相关行为确定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股东享有相关权益[31] - 收购股份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情形为第(三)、(五)、(六)项[27]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3]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4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9][52][53]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2][53]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召集人需在会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49]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5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4]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9]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0]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3] 董事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74]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8]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2] - 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82]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5]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85] - 若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需履职[85] - 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二年内仍然有效,涉及公司秘密应永久保密[85] 公司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名,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9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13] - 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各1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18] 公司运营与财务 - 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8][129]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9]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31] - 调整《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4] - 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134]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4]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40] - 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30天事先通知[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