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合科技(872392)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资金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规定 - 占用资金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明确非经营性占用方式[5][6] - 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9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6][7] 责任与监管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和清欠第一责任人[8] - 年度终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作专项说明[10] 股东权益与行为规范 - 股东行使表决权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12] - 股东与公司人员、资产、财务等分开,业务和机构独立[16] - 控股股东等不得新增同业竞争,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股票[14] 违规处理 - 董事会强化“占用即冻结”机制,可申请司法冻结股份[19] - 对协助侵占人员处分、罢免或解聘[19]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责任人行政及经济处分[19] - 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可追究法律责任[20] 其他 - 制度与文件冲突或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