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合科技(87239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佳合科技佳合科技(BJ:872392)2025-07-15 19:47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4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 - 制度2025年7月15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并实施[30][31] 重大事项界定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2]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2] - 交易标的营收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2] - 重大关联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13]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3]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总资产30%[16] 报告要求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等相关人员[7] -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事项信息管理及披露[8] - 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质押等应及时报告[10] - 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21] - 必要时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文件[21]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4] -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负责定期报告,部门及子公司及时报送资料[24] - 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4][25] - 需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并备案[24][25]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5] 人员管理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沟通培训[22] - 董事等人员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3] - 瞒报等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失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