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00285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5] - 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5]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5]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 - 会议召开3日前发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2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记录人员为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24] - 记录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25] - 需制作单独会议决议[25] - 与会委员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5] 保密与档案 - 出席和列席人员有保密义务[25] - 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5] 其他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9] - 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29] - “以上”“少于”含本数,“过半数”不含[29] - 解释权、修改权属董事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