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00285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 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 秘书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 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可实行年薪制,报 酬由董事会决定。若董事兼任上述职务,其报酬由股东会决定。 第五条 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由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劳务合同规定。 第六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