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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股份(00285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美芝股份美芝股份(SZ:002856)2025-07-15 20:1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须为独立董事[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12] - 会议召开3日前发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7] 方案审批 - 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体系与指标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9]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并报股东会批准[1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6]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0] 考评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时相关委员需回避,决议由其他两位委员同意通过[21] 会议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33] - 会议记录人员为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23]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24] - 会议需根据表决结果制作单独决议,与会委员需签字确认[24][26] 保密与档案 - 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6]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6] 制度执行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