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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股份(0028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美芝股份美芝股份(SZ:002856)2025-07-15 20: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 董事长产生与罢免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6] 需董事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为关联人担保有额外规定[11]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披露[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2]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八种情形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9] - 董事长应自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22] 会议通知规定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二日通知,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25]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8] 会议出席规定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9] - 董事委托出席有多项限制,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33] - 董事会临时会议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等方式召开[34] 会议表决规定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过半数出席会议董事同意可举手表决[38]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40]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41] 提案审议规定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有关条件未变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暂缓表决[46] -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明确提案再次审议条件[47] 决议报送与披露 - 公司应及时将董事会决议报送深交所并签字确认[48] - 涉及特定事项公司应披露董事会决议和重大事项公告[5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并事先告知相关人员[51]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记录含多方面内容[52]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54]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55]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6][5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