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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股份(002856)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美芝股份美芝股份(SZ:002856)2025-07-15 20: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534万股,3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5312808元[1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4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2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5312808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7] 股东与股权相关 - 公司设立时李苏华持股51699200股,比例80.78%;深腾投资持股12300800股,比例19.22%[2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6]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董事时,部分情况应实行累积投票制[9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13]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0]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1] 交易与担保相关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7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期可分配利润的10%[181] - 公司在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6] 审计与制度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75]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6]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