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和公司关联人是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5]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除财务资助和担保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12] - 除财务资助和担保外,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12] - 除财务资助和担保外,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12] - 除财务资助和担保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12] - 除财务资助和担保外,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12]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3]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4] 资产情况报告标准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总资产30%需报告[16]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报告义务人知悉后第一时间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2] - 各部门在重大事件触及特定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24] - 各部门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24] - 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需包含原因、协议、批文等相关材料[25] 信息处理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26] - 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情况向投资者披露非强制性信息或组织沟通交流[26] 报告义务人责任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确保信息及时、真实等,可指定联络人负责相关工作[27]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义务人签字,报告义务人负有诚信责任[20][21] 考核与追责 - 董事会办公室建立报告档案并考核义务人,考核意见作为年度考核指标之一[22] - 发生应上报未上报情况追究责任人责任,内幕消息泄露董事会秘书采取补救措施[28]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规定事宜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33] - 本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4]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5]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6]
美芝股份(0028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