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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股份(0028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美芝股份美芝股份(SZ:002856)2025-07-15 20:16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 书、董事长报告的制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内部信息报告人义务应及时通 过直接或间接途径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 料。 报告人应在本制度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向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并保 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人重 大误解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