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0028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6] 投票相关 -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当日上午9:15至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5]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1] 选举规定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达30%及以上等情况,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34] 其他 - 董事会应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简历和基本情况[35] - 公司相关方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和会议记录应记载相关人数及股份比例等[41][4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4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4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