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00285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