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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石重装(603169) -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兰石重装兰石重装(SH:603169)2025-07-16 16:46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 - 审计和风控法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 资金支取通知 - 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0] 专户协议终止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调查,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1] 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5]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5] - 募投项目市场环境重大变化,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5]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6] 现金管理 - 公司实施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董事会授权期限且不超12个月[18]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0]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须经股东会决议[15]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1]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1]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23] 流动资金补充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20] 重大事项报告 - 公司重大事项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9][20][25][29][30][31]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9] 现场调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现场调查[29] 资金情况鉴证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有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募集资金情况[30] 违规处分 - 未按规定使用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责任人将受处分并担责[31]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修订亦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