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与交易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1]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0]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15:00,不得迟于当日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24]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信息及提案表决结果[32] -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需对内资股和外资股股东出席及表决情况分别统计并公告[32]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2]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6]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8] - 董事等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9] 规则施行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上海三毛(600689)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拟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