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与结构 - 公司1993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58.83万股,1998年发行内资股4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99.1343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20099.1343万股[7][14]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15220.4143万股,占总股本75.73%;境内上市外资股4878.7200万股,占总股本24.27%[1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利与要求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61][6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5]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7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8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8]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五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9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7]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0]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2]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母公司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123] 公司合并等相关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35][136][136]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9][12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30] - 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解散公司[140]
上海三毛(600689)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拟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