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600689)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督促财务报告问题整改,监督落实并披露完成情况[9]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实施、审阅计划、督促实施等[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2]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2] - 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正[14] 审计工作组职责 - 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6]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会议有记录,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2][34] 信息披露 - 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包括构成、专业背景等及人员变动情况[23]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3]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须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23]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应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