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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股份(601500) -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通用股份通用股份(SH:601500)2025-07-16 18: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491.9085万股,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89315735元[8] - 公司发起人以原公司净资产折股出资20000万股,其中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8000万股,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000万股[15] - 公司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完成后,股份总数为158931.573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9][30]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高违规致损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紧急时可自行诉讼[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条件下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9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2]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1] - 股票股利发放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2]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22]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8]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72]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0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事先通知[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