嵘泰股份(605133) - 嵘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4] - 任期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十年[29]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1] 其他规定 - 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5]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十年[33] - 津贴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5]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