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股份(6030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相关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聘任前五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送资料[8] - 不能履职时,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职[9] - 特定情形下1个月内解聘[9]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10]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10]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1] - 列席董事会会议并负责记录、签字[11] - 按规定公告决议及资料[11] 会议与报告披露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并公告[12]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月、九月结束后一月内公告[15]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月内公告[15]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月内公告[15] - 临时股东会决议两交易日内披露[16] - 重大事件两交易内披露[16] 其他披露要求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受限需披露[17]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董高无法履职超三月需披露[18] - 按要求完成信息披露核查工作[15] - 信息披露应符合真实、及时、公平原则及四方面要求[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