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3] - 临时会议可电话等方式召开,需过半数董事出席[13][10]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原则提前5日,特殊情况提前1日[17] 董事会权限 - 投资权限:单笔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连续12个月不超30%[9] - 收购与出售资产权限:连续12个月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9] - 综合授信等权限:综合授信额度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抵押质押资产不超50%[9] - 委托理财权限:单笔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连续12个月不超20%[9] - 关联交易审议权限: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且在3000万元以下等[9] - 对外捐赠权限:单笔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连续12个月累计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10] 董事会决议 - 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部分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19] - 与决议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表决,不计入出席董事表决权总数[2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于公司住所,保存期限为10年[21] - 董事若有修改意见,应在收到后一周内书面报告董事长[21]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董事会须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会议所议事项或决议[23] - 需保密的会议内容,知情人员须保密[23] 决议实施 - 部分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批准方能实施[24] - 总裁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执行情况[25] - 董事长有权检查督促决议执行情况[22] 规则制定与修改 - 本规则的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27]
嘉事堂(0024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