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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之杰(60340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华之杰华之杰(SH:603400)2025-07-16 19:01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信息变化或离任后同样[5] - 董高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9]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11] 股份转让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任职期间董高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7] 股票买卖 - 董高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9] 违规处理 - 董高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情况[11] 制度管理 - 董事长是股份变动管理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管理数据等[12]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批准,按相关规定执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