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603856)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8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 25,641,460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由 256,414,600 股变更为 282,056,060 股。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 行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