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众医疗(688607) - 康众医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 人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康众数 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