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康众医疗(688607) - 康众医疗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SH:688607)2025-07-16 19:31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选举董事且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董事" 特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由职工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 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举 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康众数 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 用所有的表决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表决权分散行使、投票给 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