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众医疗(688607) - 康众医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程序,优化管理层与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审议通过、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