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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众医疗(688607) - 康众医疗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SH:688607)2025-07-16 19:31

关联人定义 - 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6] 关联交易管理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8][9] - 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创建维护台账等[13] 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6] - 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8]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相关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8] 表决与协议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9]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9][20] - 公司或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条款重大变化需重新审批[22] 定价与披露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22] - 公司应如实披露关联人、关联交易事项等相关信息[24] 资金管理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不得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不得违规向其提供资金[26]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公告[27] 责任与措施 - 关联方损害公司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采取措施[29] - 公司董事等违规协助关联方损害公司利益将受处分[30] 办法实施 -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