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西飞(00076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审议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于2025年7月1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离职生效及披露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4] 补选及代表人确定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1]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申请复核[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