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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科技(688755) - 汉邦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汉邦科技汉邦科技(SH:688755)2025-07-16 20:16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按上述程序处理[13] - 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报告[15]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标准的关联交易,总经理审批[16]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按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审议标准[17]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以出资额适用审议规定[18]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审议披露[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8] 审议程序要求 - 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23]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7] 监督与义务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向股东会报告[29] - 董事、高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方侵占利益[27] - 公司因关联方占用资源受损,董事会采取措施[28] 披露要求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协议并按金额提交审议[29] - 已执行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金额提交审议[29] - 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出重新提请[30] - 披露关联交易向交易所提交文件[33] - 关联交易公告包含交易概述等内容[35] 关联人管理 - 特定人员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7] - 审计委员会确认名单后向董事会报告[35] - 公司通过系统填报或更新关联人信息[38] - 关联自然人、法人申报信息有明确要求[39][40] - 公司逐层揭示关联关系[41] 其他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43]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44]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