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汉邦科技(688755) - 汉邦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
汉邦科技汉邦科技(SH:688755)2025-07-16 20: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8]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形发生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13]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发通知[19]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15: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27] - 公司召开股东会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地点[25]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采用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26]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5]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7] 股东相关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8] 投票制度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8] - 累积投票制下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投票权等于其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39] 董事当选 - 董事当选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半数[4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9]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