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3015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6] - 设召集人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例会,临时会提前3日、例会提前7日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2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工作安排 - 指导监督内审至少季度开会,至少半年向董事会报告[11] - 内审部门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16][18] - 内审部门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下年计划,结束后2个月提交年报[16] 提案与回避 - 提案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含披露财务信息[16] - 成员有利害关系须回避,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其职务[20][21] 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