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董事会秘书、持股 5%以上股东是信息披露义务人[7] 报告审计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中期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6]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 4 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 2 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 3、9 个月结束后 1 个月内披露[16]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 2 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 2 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6]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7] 报告内容与审议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8][22][23] - 公司与深交所约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9] - 董事会应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无法形成决议需公告说明原因和风险[2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1] 业绩预告与特殊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出具专项说明[23] 临时报告要求 - 临时报告需加盖董事会公章并由董事会发布,涉及备查文件应在指定网站披露[25] 重大信息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7]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28]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4]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办理对外公布事宜[34] - 董事和经营层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确保其第一时间获悉重大信息[35] 股东信息披露配合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2]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5]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相关人员及时编制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48]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49] 信息报告时间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50]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重大信息[50] 信息发布流程 - 信息发布由证券部制作文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等流程[47] 信息更正与处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52]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52] 信息档案管理 - 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为十年[54][67] 信息保密与赔偿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赔偿[56] 信息暂缓披露 - 公司可申请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57] 财务信息披露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制度,确保真实准确防泄漏[61] 投资者关系活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进行[63] 信息披露机构 - 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64]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66][67] 时间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9]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等为关联人[69][7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7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73] 公司名称与时间 - 公司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74]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七月[75]
舜禹股份(30151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