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山推股份(0006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山推股份山推股份(SZ:000680)2025-07-16 20: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六种特定情况发生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提议与反馈时间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7][8] 通知发出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7][8] - 监事会同意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11] 股东权利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时间间隔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经确认不得变更[13]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主持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等不同情况的主持规定[20] 表决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3] 会议结果处理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应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24]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相关内容[24]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应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特殊情况可调整[26]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召集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公告与解释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上公告[2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规则生效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港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32] - 规则生效后,公司原《股东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