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603007)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草案的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草案的问询函》的回复 之 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87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的要求,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花王股份") 以现金方式收购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尼威 动力")55.50%股权之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就《问询函》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核查,对《问询函》中涉及独立 财务顾问发表意见的事项答复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核查意见")。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的相同。 | 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