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统一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修订为“股东会”[2] 财务资助与股份收购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可决议[5]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请求法院撤销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诉讼[9]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责任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承担赔偿责任[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公司股票应维持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3] 股东大会职权与审议事项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多项职权[1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1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18]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份总数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1]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应在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2] -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说明理由并公告[22] 股东会决议与表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1/2以上)通过[29]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9]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9] 董事与监事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现任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31] - 现任监事会主席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主体可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31]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37] - 董事会设审计、战略与 ESG、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38]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1] - 独立董事每年需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披露[42] 公司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50]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3]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61][62] 人员变动 - 2025年4月25日、7月1日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监事会主席因个人原因辞职[63]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章程修订,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64]
赛微电子(30045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