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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电子(300456)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赛微电子赛微电子(SZ:300456)2025-07-16 21:0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操作业务[3] 交易原则与额度 - 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得投机和非法套利[4][5] - 交易须基于公司进出口外币收支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预测金额[5] - 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由管理层提出,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9] 组织架构与职责 - 公司开展业务前成立由董事长牵头的工作小组,财务部门经办,内审部门监督[7] - 审计委员会审查交易必要性等,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和管理[11] - 证券事务部门负责审核决策程序合规性并实施信息披露工作[12] 业务流程 - 从事衍生品交易应编制可行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信息[12] - 财务部门提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并由财务负责人审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审核[13] - 财务部门按协议约定与银行结算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17] 风险应对 - 汇率剧烈波动时,财务部门分析上报,董事长下达指令[17]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重大异常时,财务部门提交报告和方案,董事会商讨应对措施[18] - 内审部门监督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执行情况,违规及时报告董事长[18] 信息披露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通过后按要求披露,开展时披露多方面情况并进行风险提示[20] - 外汇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一千万元人民币时及时披露[20]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规定亏损情形时,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21] - 开展套期保值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定期报告时结合被套期项目披露套期保值效果[21] 额度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10] 保密与独立性 - 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和人员相互独立,内审部门监督[15] 特殊审议情形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人民币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