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且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6]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8]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9] - 证券事务部门应在收到财务部门书面报告及担保申请相关资料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合规性复核并反馈意见[10] 担保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担保登记、注销及日常管理,设置台账记录对外担保情况[15][17] - 财务部门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并呈报董事会,抄送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17] - 被担保债务到期如需展期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需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7] - 公司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分析财务状况并向董事会报告[17]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逾期等情况及时了解并采取措施[18] - 办理贷款担保业务向银行提交公司章程、决议原件及披露信息等材料[18] 担保监督 - 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18]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信息,包括决议、担保总额等[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及时披露[22] 责任追究 - 违反担保制度规定,视情况给予责任人处分或追究责任[26]
赛微电子(30045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