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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电子(30045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赛微电子赛微电子(SZ:300456)2025-07-16 21:02

募集资金支取与存放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独财[6] - 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他用[6]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或独财、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超最近一次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0]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如期完成,公司拟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发表意见[11] 资金使用审批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或独财发表意见[11] - 募集资金使用实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联签制度[1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规定程序[12]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2]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4]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15] 超募与用途变更 - 公司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8]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22]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6]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7] 审核与报告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8]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董事会分析理由并提整改措施[28] - 保荐或独财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现场核查一次[2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或独财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异常处理与责任 - 保荐或独财发现异常及时现场核查并向深交所报告[29] - 保荐或独财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履行三方协议等情况向深交所报告[30] - 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0] - 公司董事和高管督促规范运用募集资金,违规者改正并可能受处分[3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2]